腾讯体育特邀 殳海
朱利叶斯-J博士-欧文,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球员呢? 我们知道,他在ABA打了五年,三个常规赛MVP三个得分王两个冠军,在NBA打了十一年,一个常规赛MVP一个总冠军。十六年,十六次全明星,而且——这个细节,可以告诉你球迷多爱他——他在NBA,每次全明星都是首发。 我们知道,他是史上第一代飞人。当然,此前,波拉德、贝勒、康尼·霍金斯、古斯·约翰逊都有扣篮怪的美誉,但他是第一个,把扣篮当成一种惯用进攻方式的家伙。自他而后,才有威尔金斯、乔丹、卡特、勒布朗们,才使以下这种概念——“把球交给那家伙,让他跨越所有人扣篮”——变成了电视转播最爱的镜头,成为终极的英雄主义。 我们知道,他是NBA史上第一个用名字定义球鞋的人,是NBA史上第一个代言多过工资的人。他是如此招人爱戴,使得“到飞机场等他,要他的签名”这习惯进入了NBA。我们所知的道格·里弗斯教练真名格伦·里弗斯。道格“Doc”这绰号哪来的?因为他在马奎特大学时,总是喜欢穿着“Doc. J”——J博士——的球衣去训练。他风度翩翩,吐属文雅,是NBA第一个堪称为代言的人。他迷倒了所有人,除了包揽所有全明星首发外,1980-81季,史上首个由记者投票选出的常规赛MVP,他立刻当选。 我们知道,他在NBA总得分18364,加上ABA的11662,他足有30026的总得分。史上只有两个外围球员多过他:乔丹,科比。 但似乎,这就是他的一切了。每当NBA历史谈到他时,就是谈论他无休止的扣篮,谈论他1976年扣篮大赛上那记罚球线飞翔,谈论他如何在空中腾挪神行,包括1980年总决赛那记著名的底线突破滑空满月弓挥臂上篮,谈论他如何影响了一代人的审美,谈论他如何使扣篮(dunk)这个词加上了力度,变成了slam dunk。 但却绝少谈论到,他是个什么样的球员。某种程度上,史书上的J博士就像是扣篮版本的白巧克力。他们是被真空包装的艺术家,世界只需要看一遍他们华丽的动作,就够了。 比如说,历史很少记住J博士是个多么伟大的得分手。他26岁到37岁之间,在NBA场均22分——比他稍微少一点的,是保罗-皮尔斯和大梦。而21岁到26岁之间,他在ABA场均29分。1976年ABA总决赛前四场,他在丹佛掘金头顶轰下传奇的158分、51篮板、22助攻、7次封盖、8次抢断。防他的人是何等含金量?鲍比-琼斯,两届ABA第一防守阵容、八届NBA第一防守阵容的家伙。他如此描述当时的J博士:“你知道他要攻击篮筐,你只是不知道他如何攻击。第一场我逼他走底线,他就从底线突破我;我尝试让他中投,他就用急停中投对付我。但我好喜欢看他打球,因为他每次做个动作,我就知道,那可能是我再也无法见到的华丽。”下一年总决赛,J博士面对波特兰开拓者,场均32分;总决赛收官战,他独得40分,包括一个后场起速,在开拓者五人追逐下,直袭前场,在比尔-沃顿头顶劈落雷霆的一扣。 ——真的,每年总决赛,他都留得下这样名垂青史的球。比如1977年跨全场劈扣沃顿,比如1980年对湖人的满月弓,魔术师当时都呆了:“我们是继续还是让他重做一遍?”比如1983年总决赛,他用“抱婴儿式”大幅度挥胳膊,躲过迈克尔-库珀的追击,大踏步风车扣篮。用约翰尼·科尔的话:“J博士——当然是他年轻时啦——就像爱迪生一样,每晚都会发明些东西。” 他的华丽多变不只是用来表演,还是他最强的武器。1979年,他29岁时,《体育画报》依然相信他是当世最好的“切开对手”的利器。他步幅巨大的第一步可以突破任何人,而近筐之后,又总能想法子完成上篮。除此而外,他是个被低估的中投手,他的篮板极为出色(以201公分的身高,NBA生涯场均6.7篮板),他在得MVP那年场均2抢断1.7封盖,他是个每晚能送出4次助攻的好传球手。他那三万分里,起码一万五来自沿底线切入到禁区两角,找擦板角度。虽然他一向以能飞著称,但在地上时,他是个面筐背筐全能的底线绕步王,总能人堆里走出几步来,抹进禁区,完成扣篮或低手上篮——如是,他是个非常全面的前锋,只是,他的中投、步伐、防守、篮板嗅觉、封盖、抄球,全部被他纵跨全场的扣篮光芒遮盖了。 但是:这样的巨星,为什么只有1983年这一个总冠军?——虽然那年他们一路横扫,威风八面,但到底只有一个,而且,那年费城的当家,还是摩西-马龙? 一种惯例的解释是,他运气不够好。1977年他进总决赛,遇到了沃顿;1980年总决赛,第五场天勾受伤,但第六场魔术师外星人附体,得了42分15篮板7助攻,20岁就拿了总决赛MVP;1981年,湖人被火箭淘汰,J博士带费城在东部决赛,3比1领先,却被伯德神话般带凯尔特人翻盘;1982年总决赛,费城恰好赶上莱利给湖人上足了油,焕彩重生。 一种深层次的解释是,一如保罗-韦斯特德也承认过的:J博士名气太大,在ABA那样的热血环境里,他可以任意翱翔;但在NBA,他需要面对夹击、淤塞禁区和时不时的区域防守。他在ABA习惯的个人持球,在NBA显得多余,反而延缓了球的运转。 最终极的一种解释,来自巴克利。巴克利跟J博士和摩西搭档过三年,他认定摩西更有大哥范儿,粗豪爽快,而J博士则太温雅。卡德维尔-琼斯有过类似看法,他认为康宁汉姆教练于1979年上台,奠定J博士的威望,对他大有好处,“J博士需要一个教练来确立他的核心位置,他不喜欢自己开口,来张扬自己是老大。”果然1979年康宁汉姆接任后四年,J博士和费城三进总决赛。 所以到最后,可能真是如此:J博士是个绅士,是个吐属斯文的好人,是个优美的飞翔者,但虽然长了一头爆炸式长发,他却不是个大权独揽的老大哥型领袖。所以他每次到最后,总是功败垂成——但也因为这个脾气,让他和摩西-马龙迅速磨合,成为了1983年冠军队的灵魂。 最后一个细节。 如今的世界,习惯说80年代是魔术师VS伯德。但其实,在1979-83的那些年里,NBA更像是费城VS波士顿VS洛杉矶的三国演义,而J博士VS伯德是天顶的话题,这对决在1984年,以他们俩的拳击对打达到高潮。而魔术师VS伯德,则要到1984、1985、1987三次总决赛后,才真正成为80年代主旋律。实际上,J博士和伯德的对决,甚至催生了史上第一款一对一篮球游戏。你现在都能搜索到“Dr.J vs Larry Bird”,那是那代人真正的共同记忆:他们的篮球游戏启蒙,就是操纵两个小人对决,而且被灌输:这俩货,一个是J博士,一个是伯德。(腾讯体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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